以工代賑人員
- 職缺數:1
- 發佈日期:2024-04-16
- 截止日期:2024-04-29
- 發佈單位:三峽區公所
- 職缺別:全職
- 職務說明/工作內容:
一、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服務。
二、資料建檔。
三、檔案整理。
四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- 待 遇:不註明
- 性 別:不限
- 徵才條件:
一、列冊本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,具工作能力者。
二、經社會局社工師(員)開案服務之家庭中,有工作能力且有以工代賑需求者,最長以3年為限。
三、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(具相關工作學經歷者尤佳)。
四、積極、學習能力強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
五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。
- 報名手續:
一、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3年4月29日前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報名)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。信封請註明:應徵民政課以工代賑人員。
(1)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(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(http://www.sanxia.ntpc.gov.tw)招募菁英自行下載)。
(2)列冊本市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(3)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。
(4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。
(5)相關職務工作經驗證明影本1份(無則免附)。
二、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,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,以便通知參與面試,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,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。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未獲通
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。經錄取者,由本所通知當事人填妥相關資料函報社會局同意後始得錄用,再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。
三、 聯絡人:三峽區公所民政課簡課長,聯絡電話:(02)26711017分機201。
- 備 註:
一、名額:正取1人,備取1人(候用期限:5個月)。
二、進用期間: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。
三、薪資標準:採部分工時,以每小時新臺幣183元計酬,每人每日不得逾8小時,每月薪資不得逾基本工資27,47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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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04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