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以設籍本市之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(在學學生指具正規學籍,
如補校、進修學校、國民中小學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),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,
足為學習表率者為選拔對象,由本市所屬各機關學校、樂齡學習中心、
社區大學及民間團體進行推薦,並由教育局組成複審小組辦理之。
本案預定於110年7月26日前公告獲選名單,並預定於110年9月25日辦理表揚活動,
另將前5名得獎者,列為教育局推薦當年度「全國終身學習楷模」名單,
依教育部期程送審,請各單位踴躍推薦。
◆本案計畫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同時於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。
附件:計畫
如補校、進修學校、國民中小學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),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,
足為學習表率者為選拔對象,由本市所屬各機關學校、樂齡學習中心、
社區大學及民間團體進行推薦,並由教育局組成複審小組辦理之。
本案預定於110年7月26日前公告獲選名單,並預定於110年9月25日辦理表揚活動,
另將前5名得獎者,列為教育局推薦當年度「全國終身學習楷模」名單,
依教育部期程送審,請各單位踴躍推薦。
◆本案計畫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同時於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。
附件: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