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依不同情況(不同身份)檢附不同證明文件:
【加保、轉入】
(有配偶.子女依附加保者應以眷屬身分加保)
1.國民身份證正本或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和印章。
2.具有榮民或榮民遺眷身份者檢附:榮民證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正本及健保卡。
3.年滿18歲在學者:應檢附學生證正本(學生證需有當學年度註冊章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) 。
4.應屆畢業學生自當學年度終了之日起一年內,選擇以眷屬身分加保:應檢附畢業證書正本。
(畢業超過1年,仍無職業時,則不能再以眷屬身分加保)
5.服役退伍後,自退伍日起一年內 ,選擇以眷屬身分加保:應檢附退伍單位開立之「健保轉出表」或退伍令。(退伍超過1年,仍無職業時,則不能再以眷屬身分加保)
6.外籍人士、港澳、大陸人士:須檢附居留證或團聚證、依親居留證、長期居留事由之入出境許可證正本(首次加保者須提供歷次之居留證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)。
※備註:外籍人士入境需連續居留滿六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,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,併計達6個月,應投保。
7.回國重新入籍納保者應檢附:除戶謄本、現戶謄本以及配偶.子女含以上所需相關證明及健保卡。
8.原單位已辦理轉出,經系統查核尚未轉出時,需檢附原單位轉出表。
9.服刑期滿者:檢附出監證明等相關證件。
10.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【轉出、退保】
1.被保險人國民身份證正本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之眷屬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或居留證、團聚證、依親居留證等和印章。
2.離婚、失蹤、受刑、死亡、入伍服役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3.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【停、復保】
1.被保險人國民身份證正本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之眷屬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或居留證、團聚證、依親居留證等和印章。
2.人已在國外委託申請停保者需另檢附親筆簽名委託書及護照(基本資料及簽名內頁)影本。
※「委託書」可自行至:便民服務/表單下載(可自行列印)
3.復保者須另檢附入出境證明、護照正本、健保卡。
4.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【繳費方式】
1.轉帳代扣繳:
請親洽郵局或各金融機構辦理轉帳業務(轉帳帳戶不限被保險人)。
(存摺帳戶人之身分證.存摺簿、提款章,被保險人身分證字號)
(三峽區公所投保單位代碼:620000400)
2.持單繳費:
請親洽代收全民健保保險之金融單位或郵局繳納、便利商店、行動支付、網際網路、ATM等方式繳納。
【健保IC卡申請】
(遺失、損毀、更換照片、身份資料變更)
申請方式:
1.現場領卡:
請洽: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:10041臺北市公園路15之1號
電話:(02)2191-2006
2.郵局代收:
二吋照片1張。
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14歲以下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或居留證。
工本費200元。
代辦人身份證正本。
【健保相關連結】
◎APP健保快易通
◎第六類保險對象可線上辦理停保:
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建置「第六類保險對象出國停保線上申請」作業
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相關資訊
健保諮詢服務專線:0800-030-598或洽(02)2191-2006
第五類低收福保:
檢附低收證明、國民身份證正本或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、健保卡和印章。
第六類保費及審核減免金額說明:
第六類保險費地區人口每人每月826元;榮眷身份每人每月413元。
領有身障證明者依程度減免:輕度減免1/4;中度減免1/2;重度.極重度全額補助。
【加保、轉入】
(有配偶.子女依附加保者應以眷屬身分加保)
1.國民身份證正本或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和印章。
2.具有榮民或榮民遺眷身份者檢附:榮民證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正本及健保卡。
3.年滿18歲在學者:應檢附學生證正本(學生證需有當學年度註冊章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) 。
4.應屆畢業學生自當學年度終了之日起一年內,選擇以眷屬身分加保:應檢附畢業證書正本。
(畢業超過1年,仍無職業時,則不能再以眷屬身分加保)
5.服役退伍後,自退伍日起一年內 ,選擇以眷屬身分加保:應檢附退伍單位開立之「健保轉出表」或退伍令。(退伍超過1年,仍無職業時,則不能再以眷屬身分加保)
6.外籍人士、港澳、大陸人士:須檢附居留證或團聚證、依親居留證、長期居留事由之入出境許可證正本(首次加保者須提供歷次之居留證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)。
※備註:外籍人士入境需連續居留滿六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,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,併計達6個月,應投保。
7.回國重新入籍納保者應檢附:除戶謄本、現戶謄本以及配偶.子女含以上所需相關證明及健保卡。
8.原單位已辦理轉出,經系統查核尚未轉出時,需檢附原單位轉出表。
9.服刑期滿者:檢附出監證明等相關證件。
10.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【轉出、退保】
1.被保險人國民身份證正本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之眷屬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或居留證、團聚證、依親居留證等和印章。
2.離婚、失蹤、受刑、死亡、入伍服役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3.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【停、復保】
1.被保險人國民身份證正本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之眷屬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或居留證、團聚證、依親居留證等和印章。
2.人已在國外委託申請停保者需另檢附親筆簽名委託書及護照(基本資料及簽名內頁)影本。
※「委託書」可自行至:便民服務/表單下載(可自行列印)
3.復保者須另檢附入出境證明、護照正本、健保卡。
4.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【繳費方式】
1.轉帳代扣繳:
請親洽郵局或各金融機構辦理轉帳業務(轉帳帳戶不限被保險人)。
(存摺帳戶人之身分證.存摺簿、提款章,被保險人身分證字號)
(三峽區公所投保單位代碼:620000400)
2.持單繳費:
請親洽代收全民健保保險之金融單位或郵局繳納、便利商店、行動支付、網際網路、ATM等方式繳納。
【健保IC卡申請】
(遺失、損毀、更換照片、身份資料變更)
申請方式:
1.現場領卡:
請洽: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:10041臺北市公園路15之1號
電話:(02)2191-2006
2.郵局代收:
二吋照片1張。
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14歲以下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或居留證。
工本費200元。
代辦人身份證正本。
【健保相關連結】
◎APP健保快易通
◎第六類保險對象可線上辦理停保:
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建置「第六類保險對象出國停保線上申請」作業
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相關資訊
健保諮詢服務專線:0800-030-598或洽(02)2191-2006
第五類低收福保:
檢附低收證明、國民身份證正本或戶口名簿(尚未領有身份證者)、健保卡和印章。
第六類保費及審核減免金額說明:
第六類保險費地區人口每人每月826元;榮眷身份每人每月413元。
領有身障證明者依程度減免:輕度減免1/4;中度減免1/2;重度.極重度全額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