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應攜帶之證件如下︰
- 切結書。
- 建築物現況照片:正面、背面及室內(廚房、浴廁、臥室、客廳)共6張。
- 戶籍登記謄本(1個月內)。
- 土地登記謄本。
- 建築物產權證明(如建築執照、最近一期繳納房屋稅/水/電單)或合法使用證明文件(如租賃契約書)。
地 址:(23741)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
電 話:02-2671-1017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00~12:00及13:00~17:00(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休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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