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時人員(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)
- 正取:1人
- 備取:1人
- 發佈日期:2026-07-08
- 截止日期:2026-07-14
- 發佈單位:三峽區公所
- 職缺別:全職
- 職務說明/工作內容:
一、辦理統計調查業務及協辦會計業務(兼任統計調查員)。
二、臨時交辦事項。
- 薪 資:月薪新臺幣32,450元(含勞、健保等雜費)。適用勞動基準法,另兼任統計調查員每月支領兼職費2,500元,並依調查案件數量及難易不同按件支給調查費。
- 學歷/檢定要求:
一、高中(職)學校以上畢業。 二、須具機車駕照,諳基礎電腦操作,具統計、商學、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。 三、本職務包含外勤工作內容,須獨立作業,應具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抗壓性,並能配合加班及出差。 四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。
- 徵才條件:
一、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5年7月14日前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報名)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。信封請註明:應徵會計室臨時人員(職務代理人)。 (1)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(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(http://www.sanxia.ntpc.gov.tw)招募菁英自行下載)。 (2)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。 (3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。 (4)合格之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。 二、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,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,以便通知參與面試,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,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。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未獲通 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。經錄取者,由本所通知當事人,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,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,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,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 三、聯絡人:三峽區公所會計室蔡主任,聯絡電話:(02)26711017分機131。
- 備 註:
進用期間:自115年7月21日起至本職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(預訂回職日期116年3月17日)。
|
|
|
*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
免費開源軟體
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
|
|
相關圖片
|
瀏覽人次:137 人
更新日期:2026-07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