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13年7月22日新北民宗字第1131385558號函辦理。
二、主旨:為促進宗教團體關注宗教性別平等議題,消除宗教性別刻版印象及性別歧視習俗,建構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文化,共同防治性別暴力。
三、有關上開填報方式請參考「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站」>「好人好神運動」>「性別歧視習俗」>「優良案例」
四、以上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黃子晏(02-26711017分機221)。
二、主旨:為促進宗教團體關注宗教性別平等議題,消除宗教性別刻版印象及性別歧視習俗,建構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文化,共同防治性別暴力。
三、有關上開填報方式請參考「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站」>「好人好神運動」>「性別歧視習俗」>「優良案例」
四、以上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黃子晏(02-26711017分機22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