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計畫緣起與目的
114年9月23日因樺加沙颱風帶來暴雨,導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溢流,並造成光復鄉市區嚴重災情。
本市現有超過6萬名原住民族人,因本市族人多從花東移居北部,本次災情對族人造成嚴重衝擊,災後清理及重建亟需各界物力及人力支援,重建啟動補助除可支持部落青壯年階層返鄉協力清掃、重整家園之津貼,也能補貼返鄉交通費用或支援雇工,以協助本市族人度過難關
二、補助對象及條件:
(一)設籍本市族人,每戶以1人為限。
(二)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居住於花蓮縣光復鄉。
三、補助標準:
每戶補助1萬元,每戶以1人申請為限。
四、申請期限:
急難事由發生3個月內。
五、受理申請單位: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或各區公所。
六、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
(一)申請方式:申請人於期限內填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本局或本市29區公所提出申請。
(二)應備文件
1.申請表。
2.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)。
3.領據。
4.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七、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補助;已予補助者,經查明未符補助者,應追繳其金額:
(一)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。
(二)以詐欺或其他不當方法取得補助。
八、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預算支應。
114年9月23日因樺加沙颱風帶來暴雨,導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溢流,並造成光復鄉市區嚴重災情。
本市現有超過6萬名原住民族人,因本市族人多從花東移居北部,本次災情對族人造成嚴重衝擊,災後清理及重建亟需各界物力及人力支援,重建啟動補助除可支持部落青壯年階層返鄉協力清掃、重整家園之津貼,也能補貼返鄉交通費用或支援雇工,以協助本市族人度過難關
二、補助對象及條件:
(一)設籍本市族人,每戶以1人為限。
(二)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居住於花蓮縣光復鄉。
三、補助標準:
每戶補助1萬元,每戶以1人申請為限。
四、申請期限:
急難事由發生3個月內。
五、受理申請單位: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或各區公所。
六、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
(一)申請方式:申請人於期限內填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本局或本市29區公所提出申請。
(二)應備文件
1.申請表。
2.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)。
3.領據。
4.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七、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補助;已予補助者,經查明未符補助者,應追繳其金額:
(一)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。
(二)以詐欺或其他不當方法取得補助。
八、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預算支應。